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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介:


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都应进行质量管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二、什么的产品才需进行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属于武器装备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即列入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内的专业产品)需要进行强制性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


三、进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原因

1、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装备发展部联合组织对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认证,对用于武器装备的通用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和原材料实施认证。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2、普通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产品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而民企向军方提供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军队的日常训练工作,甚至会影响到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因此民企只有取得了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才可以保证军工产品的质量,并且民企才会更加有机会进入军工市场


四、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流程:

根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程序》,申请单位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向具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资质的认证机构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二)是接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机构组织的认证审核;

(三)是通过审核后,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进入武器装备管理体系注册单位名录。


1、在申请单位内部按照《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贯标;

2、申请单位建立国军标质量体系并有效运行,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3、申请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书》,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4、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同意后认证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认证合同书;

5、进行现场审查。对于初次申请单位审核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主要涉及了解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并与军方用户座谈。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通常在第一阶段审核提出问题关闭后进行,与第一阶段间隔时间不超过4个月。第二阶段审核是全部门、全产品、全过程、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

6、现场审核通过后颁发证书。

认证咨询热线:

180222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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